蘭州:調整二套房認定規則,取消再次申貸時間限制

來源:澎湃新聞

日期:2022-04-26

為了進一步滿足繳存職工合理購房需求,近期,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上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10萬元”的基礎上,又對其他貸款政策進行優化調整,包括取消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滿一年後方可再次申請貸款的限制,並適當調整了二套房認定規則。

自4月中旬起,蘭州公積金中心取消了《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操作規程(2019年7月修訂)》第五條“申請貸款的基本條件”中“上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結清未滿一年,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規定。

在二套房的認定規則上,將《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蘭住金〔2020〕11號)中“合計有一次公積金貸款記錄和有一套非該筆貸款所購房產登記的,再次申請貸款的,不予受理”調整為“合計有一次公積金貸款記錄且本市住建部門的房產查詢證明未記錄該筆貸款所購房產的和有一套非該筆貸款所購房產登記的,再次申請貸款的,按二套房受理。”

注:資料及圖片均來自網絡,由malimalihome整理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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